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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網北京6月24日訊 記者萬靜 商務部今天發佈通知稱,決定取消對外商投資(含台、港、澳投資)的公司首次出資比例、貨幣出資比例和出資期限的限制或規定,同時除法律、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特定行業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外,取消公司最低註冊資本的限制。
  通知並稱,除國務院規定暫不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的行業外,不再審核公司註冊資本的繳付情況。同時,商務部還規定,公司註冊資本和投資總額的比例仍需符合《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》及其他現行有效規定。  (原標題:外商投資公司取消首次出資比例和最低註冊資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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