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人民日報報道,截至目前,全國應清理清退公務用車119846輛,實際清理清退114418輛,占95.5%。全國共清理清退“吃空餉”人數為162629人。清理清退數據如此精確,說明本輪整治動了真格,確實也卓有成效,但是否就能“斬草除根”,保證此類頑疾不再複發?
  對此,必須要明確相應的問責制度。否則,治標不治本,“春風吹又生”。重清退,更要重問責,應該觸到“痛點”。在從嚴追究主要責任人責任的基礎上,將處理結果公之於眾。這樣既能產生震懾力、發揮警示作用,又能給公眾一個交代,方便群眾更好監督。
  對違規行為懲戒到位,問責還需全面。有法律專家表示,從法律角度看,“吃空餉”涉嫌觸犯詐騙罪或貪污罪,單位負責人也可能涉嫌瀆職罪。問責不能止於行政問責,相關負責人還要承擔法律責任。違規使用公車,明知故犯違反規定,又涉嫌霸占公共財產,除用車人,包括單位領導應一起被問責。
  完善機制,該清理清退的必須全清,該問責的必須嚴責,不放鬆每一個環節,“清理清退”才能真正清出成效。
  (原標題:杜絕“吃空餉”清退須問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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