亞心網訊(記者 夏莉涓)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,鼓勵社會辦醫,優先支持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,允許民辦醫療機構納入醫保定點範圍。
  政策傾向的轉變,讓眾多屬意投資民營醫療機構的投資人看到了發展前景,但他們更希望能有具體的優惠、傾向政策,才能打破如今民營醫療機構發展的困局,真正實現通過市場調節,醫療資源優勢配比的目的。
  “身邊很多成功的企業家,都有意向投資醫療行業,可現有的區域醫療機構配置規劃卻將很多人拒之門外。”烏市一家民營醫療機構的負責人表示,在現有的區域規劃中,每個區對於醫療機構的數量、醫療機構級別、床位數、醫務人員數量都有著相應的規劃,以避免醫療資源配置的重疊和遺漏,但這也恰恰成為民營醫療機構入市的瓶頸。
  該負責人認為,所謂的區域規劃在政府主導的同時,還應符合市場機制的調配,從改革開放至今,人們的醫療需求已呈數十倍的增長,可醫療資源的增長卻屈指可數,以床位數為例,如果區域規劃設定每千人應該需要兩張病床,可根據市場實際需要,卻是每千人需要5張病床,政府就應該調整或放開區域規劃,在保證公共衛生的同時,將規劃外的需求交予市場,這樣才能為民營機構提供發展空間。
  “在現有規定中,新近成立的民營醫療機構,要經營3年後才可納入醫保定點醫院。”烏市一家專科民營醫院的院長坦言,這固然是對新入醫療機構誠信和穩定的考驗,但如果是非定點醫療機構,自然就沒有病源,醫院談何發展。
  這名院長認為,在全民皆參保的當下,社保機構應將關註和投入重點從公立醫院向民營醫療機構轉移,由市場和患者決定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與存在,“如果僅僅由於醫保的門檻和限額,牢牢制約了民營機構的發展,鼓勵社會辦醫、實現醫療資源的優勢配比可能就只是一句空話了”。
  (編輯:王建隆)  (原標題:社會辦醫應降低“門檻”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s57pshfj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