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一起摩托車致人重傷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,因為線索稀缺、四易車主,民警苦尋兩個多月才將肇事司機抓獲。11月5日,記澎湖民宿者從銀川市興慶區交警二大隊瞭解到,這起看似簡單實則複雜的交通肇事案件終於結案,目前肇事者已被行政拘留。
   今年8月17日23時許,兩輛摩托車在興慶區高臺十二組路段相票貼撞,造成一人受傷。事發後,興慶區交警二大隊民警接報趕赴現場,發現傷者已被送往醫院,現場有兩輛摩托車,一輛黃色兩輪摩托車車號為寧A·G9571,騎車人棄車逃逸。據現場群眾反映,該車騎車人是一個20來歲的小伙,事發後稱去給傷者找錢,再沒回來。
   民警勘查完現場後,調取了寧A·G9571摩托車的檔案信息,發現車輛所有人叫郭某某,登記的手機號碼系統傢俱是空號。郭某某是外來務工人員,無固定住所,民警一直無法聯繫到他。兩個多月過去了,民警在處理另一起交通事故中,通過郭某某的老鄉得知其前段時間回到甘肅老家。民警立即驅車趕到郭某某老家,但郭某某已去西安打工。民警與郭某某取得聯繫,他稱去年10月已將摩托車賣給一個石嘴山市小伙,後來該小伙又將摩托車賣給興慶區紅花渠附近一家維修店。民警找到該維修店,老闆稱已將摩托車賣給一個在銀川打工的甘肅小伙,當時並沒留下對方聯繫方式,但買車小伙經常來該店修摩托車,很可能就在高臺十二組暫住。
   11月3日,民警接到維修店老闆電話,稱買車小伙開著另一輛摩托車到他店里維修。民警立即趕到,在一齣租房內將買車小伙盧某某抓獲。盧某某交代,自己駕駛寧A·G9571號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後,商務中心看到傷者躺在路邊流了很多血,便尋機逃走。11月4日,盧某某因無證駕駛及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行政拘留並處罰款1200元,目前正在等待交通事故的最後認定,如果盧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,將構成交通肇事罪,面臨刑事處罰。
   (黃英蔡進)  (原標題:代償小伙騎摩托撞傷人棄車逃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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